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6
4.1.5.1 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查要求:抹灰前基层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北纬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求:材料复难要由监理或相关单位负责见证取样,并签字认可。配制砂浆时应使用相应的量器,不得估配或采用经验配制。对配制使用的量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进行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