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427
第五节 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5)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幻灯片33
第五节 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要素
1.总平面布置
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
3)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
4)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幻灯片34
第五节 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5)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
6)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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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2.防火分隔
1)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50%。
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