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某餐饮及会务中心装修施工方案84
3.4.2.2粉尘控制
(1)做到施工场地硬化,要定期向地面的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每天安排专人清扫工地道路,保持工地和所有场地道路的清洁;道路每天洒水四次,施工现场每天洒水两次。
(2)施工场地内的汽车车速减至8km/h,推土机的推土速度减至8km/h;
(3)砂、石等散状材料在搬运过程中应洒水,装卸前应用固定喷管系统喷水湿润。水泥尽量采用散装水泥,从罐车卸载到水泥储存罐塔内,出口设有袋式过滤器。
(4)运载散体、流体的车辆有防护措施,封闭缝隙,做到沿途不漏洒飞扬,运土车出场前,车体特别是车轮要清扫干净,装载高度符合不遗洒要求。
(5)砂石料堆放应避免敞开存放。
(6)在工地不得安装锅炉、炉具,不得使用可能产生烟尘的燃料,不得在工地焚烧残物和废料。禁止在施工现场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7) 拆除临时设施时,及时洒水,减小扬尘污染。
(8) 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冲洗台两座,车辆外出即用水冲洗干净,确认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污染后,方可让车辆出门。
(9)空气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限值为日平均300μg/m3。
(11)在喷射混凝土后及时洒水降尘,满足规范要求。隧道内每立方空气中含10%以上游离SiO2粉尘不超过2mg,有害气体CO含量30mg/m3,CO2按体积计不大于5‰,NO2含量不大于5mg/m3,氧气含量按体积比不小于20%。
3.4.2.3噪音控制及其他
(1)在距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对主要噪声源如空压机、装载机等安装消音、隔音装置或采用隔音材料作封闭隔声屏,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
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5—90)